根據學校教學安排🩺,2008年1月14日至2007年1月18日為本學期考試周。考試周考試安排將於18周在意昂3注册網站公布。
復習迎考期間🤸🏻,同學們要妥善安排自己的作息時間®️,註意復習方法🩴📉,提高復習質量✊🏿。同時🐏,認真學習意昂3登录考場規則。在考試中,同學們應嚴格遵守考場規則♔,做文明考生👨🏿🦰,做誠信考生。
若課程考試時間有沖突,應先保證公共基礎課和學科基礎課考試正常進行𓀂🙅🏻,同時必須在另一門課開考之前與任課教師聯系落實考試事宜。
為營造一個良好的期末考試環境,同學們在進入各教學樓內時請自覺保持安靜,切勿聚集在考場外大聲喧嘩📗。
本學期課程補考時間將於20周在意昂3注册網站公布。
祝同學們取得好成績!
意昂3注册
2007-12-28
意昂3登录考場規則
1、考生必須遵守考場規則😑👩🏼🎨,服從監考人員安排🛀🏽,保持考場安靜,維護考場秩序⇢。
2、考生必須持規定的證件(學生證或其他有效證件)提前10分鐘進入考場,按座位表入座候考。凡遺失證件者須由考生所在二級教學單位開具書面證明。書面證明上應張貼該生近期照片,並加蓋公章。遲到15分鐘以上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3、考生進入考場後🤵🏻,除必要的文具外🚘,應自覺地將座位上的書、本、紙等與考試無關的東西放在監考人員指定的地方。
4🍹、考場應保持嚴肅🙉、安靜✋🏽。考生進入考場必須關閉手機、BP機等通信工具。考場內不準吸煙💗、喧嘩。
5、經監考人員同意,可攜帶一般計算器,但嚴禁攜帶有較強儲存性能的計算器👨🦱、快譯通、文曲星等。
6⚄、考試開始後,考生應在試卷指定位置寫好名字👰🏻♀️、學號等;考試開始30分鐘後方可交卷退場🌔,但不得重返考場。
7🦵🏽、在考試過程中,考生不得擅自互傳文具(包括計算器)。
8👧🏼、在考試過程中📎,考生不得擅自離場🫅。考生如有特殊原因必須離開考場🧱,需經監考人員同意,並且應有監考人員陪同。
9、如試卷分發錯誤或字跡模糊👭🏻,考生可舉手向監考人員提出,但不得提出解釋題意等不當要求🦸。
10、考生不得將試卷、答題紙及草稿紙帶離考場
11、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交卷。考試終場時,考生應根據監考人員的規定🚱,將考卷折疊好放在考桌上,待監考人員收完考卷🧞👨👨👦👦,清點無誤後🍥,方可離開考場👩🏿🦰。
上 海 海 事 大 學
考試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罰
考試違紀行為 | 處罰方式 |
未經監考人員傳遞而直接傳遞文具(包括計算器) | 警告 |
攜帶規定以外物品而未放置在指定位置 | 嚴重警告 |
未在考試規定時間內答題 | 嚴重警告 |
未在規定座位參加考試且拒絕服從監考人員安排 | 嚴重警告 |
在考場或考試禁止範圍內,喧嘩、吸煙或實施其他影響考試秩序行為 | 嚴重警告 |
擅自離開考場 | 嚴重警告 |
未關閉手機、拷機等通訊設備 | 嚴重警告 |
阻撓或幹擾監考人員實施監考職責 | 嚴重警告 |
有以上違紀行為之一且二次重犯 | 記過 |
擅自攜帶試卷離開考場 | 記過 |
用規定以外的筆或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學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誌信息 | 記過 |
窺視他人試卷🧑🏼🔬、交頭接耳✶、互打手勢或暗號 | 記過 |
為他人窺視試卷提供方便 | 記過 |
考試後以央求🏋🏿、送禮👝、請客、威脅等手段要求老師提分👩🦳🧑🏼🍼、加分 | 記過 |
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未構成作弊行為的 | 視情形嚴重程度給予警告直至記過處分 |
考試作弊行為 | 處罰方式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記過 |
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試卷或與考試內容有關的資料 | 留校察看 |
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案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 | 留校察看 |
使用手機、BP機等通訊設備 | 留校察看 |
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 | 留校察看 |
互換試卷或草稿紙 | 留校察看 |
傳遞或接收紙條 | 留校察看 |
在考試過程中🧖🏿,通過非本人知識能力的其他手段獲得試題答案 | 留校察看 |
請他人****** | 開除學籍 |
替他人****** | 開除學籍 |
偷竊考卷或協助偷竊考卷 | 開除學籍 |